作者 :
試務組
發佈日期 :
2026-08-01
本校已於114年6月26日校務會議修訂學生考試規則,請同學詳閱附件【學生考試規則】並確實遵守,以免影響自身權益。考試規則中以下幾點為同學常犯之錯誤,請特別注意:
- 考試期間請將抽屜確實淨空,並將課本及書包等物品,放置於教室內前、後地上,排列整齊。若未確實淨空,依〈學生考試規則〉懲處。
- 各班靠近走廊側的窗簾請全部往上收起置頂。配合大考規範,考試期間教室勿掛鐘或投射電子鐘畫面。
- 考試期間禁止隨身攜帶具有傳輸、通訊、記憶、拍攝、錄影或計算功能之物品,如:行動電話、穿戴式裝置(如:智慧型眼鏡類、智慧型手錶類、智慧型手環類、耳機類)等。請務必將機具完全關機(含關閉鬧鈴、震動、提示音等所有功能,勿使用飛航模式、靜音模式),放置於臨時置物區。
- 若有明確使用事實,成績扣20分;若有舞弊意圖或行為,該科不予計分且記大過乙次。
- 物品隨身攜帶或考試座位放置,無論是否關機者,成績扣10分。
- 物品放置於臨時置物區,發出聲響(含震動),成績扣10分。
- 考試時間「逾時15分鐘不得進場,未達30分鐘不得繳卷離場」。
- 考試期間(含各休息時間、自習、提早繳卷)嚴禁至各球場(籃球場、羽球場、桌球場)打球;考程表中的考試時間與自習皆視同正常上課,所以一律禁止使用手機,提早交卷者亦同。
- 作答非選擇題時,除作圖題及數學科試題得用鉛筆外,其餘科別之題型一律使用黑色墨水的筆(※ 請勿使用藍筆或其他顏色的筆作答)。答案卡(卷)書寫工具未依規定使用者,成績扣5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