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中市立文華高級中等學校115學年度
第49期校刊「月湧江流文學獎」暨第24屆「中臺灣聯合文學獎」
聯合徵文實施計畫
一、依據:本校歷年月湧江流文學獎實施計畫及校刊編輯會議修正通過。
二、徵稿日期:自115年11月16日(一)起至116年01月10日(日)止。
三、徵稿內容及作品格式:分為新詩、散文、小說以及極短篇等4種獎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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競賽別/字數限制 |
參賽組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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月湧江流文學獎 |
新詩 |
散文 |
小說 |
極短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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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臺灣文學獎 |
新詩 |
散文 |
小說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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字數 |
以15-50行為限 |
1000~3500字 |
2500~6000字 |
1500字以下 |
四、投稿方式:需下載電子檔格式繕打上傳,完成投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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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稿程序 |
流程說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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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子檔格式下載 |
比賽報名表(Word檔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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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子檔作品繳交 |
(一)投稿作品規格:A4大小、邊界各2公分、13.5級新細明體、單行間距繕打(散文、小說、極短篇類直式橫書,新詩不限)。投稿作品之標題置中,頁尾中間插入頁碼;不得書寫姓名或其它記號以求評審作業之公正。 (二)完成創作後,請將電子檔(Word檔+PDF檔)依規定命名,於115年11月16日(一)起至116年01月10日(日)止,上傳到圖書館的雲端空間(請依投搞項目,點選下方連結並上傳作品): (三)上傳完成後,同學會收到一封來自Dropbox的通知信,告知已經上傳成功。(若無收到通知信,請來電圖書館確認)(分機617) (四)電子檔命名格式如下: (類組)班別座號<作品名稱>真實姓名(筆名) 範例:(新詩)20714<星夜>徐培恩(夜幻月) |
五、獎勵辦法:
1. 各項目取前三名及佳作若干名,得獎者將頒發獎狀及禮券,入選作品將刊登於校刊,並推薦新詩前8名、散文前8名及小說前3名作品參加中臺灣聯合文學獎徵文比賽。
2.若件數與作品未達標準,獎項得以從缺。
3.各獎項獎勵為同額禮券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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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項 |
新詩 |
散文 |
小說 |
極短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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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名 |
1500 |
2000 |
3000 |
15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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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名 |
1000 |
1500 |
2000 |
10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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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名 |
500 |
1000 |
1000 |
5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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佳作 |
300 |
500 |
500 |
300 |
六、評審:作品將聘請本校國文科教師擔任評審。
七、投稿注意事項:
1.作品字數(含標點符號,不含空白)或格式不符規定者不予評選;每人每組限投稿一件作品,投稿稿件一律不退還,不符規定者取消資格。
2.作品需自創且未發表過,嚴禁AI工具生成之內容或抄襲行為,且需填寫「作品切結書」;一經發現內容係由AI工具生成或抄襲則取消資格,並依校規懲處。
3.本辦法如有變動,以學校最新公布之規定為準,不得異議。
4.得獎作品校刊社有刊印、節錄與使用之權利,但不得作於商業用途。
*如對徵稿辦法有任何疑問,請聯絡圖書館讀者服務組,分機617或622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