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4-2學期高一、高二國寫測驗【5/8考試】
一、【考程表及考試範圍】請參閱附件一。
二、考試成績列入學期成績計算,因病、喪、事、公假而無法到考者,依「臺中市立文華高級中等學校定期考試缺考補考實施要點」辦理。請於5月13日(三)17:00前持相關證明到【註冊組】提出申請,以作為調整學期成績比例之依據,逾時成績一律以0分計算。
※病假應檢附「地區醫院以上」之診斷證明書,且需由醫生證明同學當日或該段期間因病況嚴重無法到校應考(「醫師囑言」中需含有明確病況及建議休養時間之描述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