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 :
特教組
發佈日期 :
2026-08-03
1. 115學年度資優鑑定【管道一】入班鑑定安置名冊請參閱附件。
2. 安置入班之學生如欲放棄安置,應於115年8月5日(星期三)12:00前檢附放棄安置入班同意書(如附件),至本校教務處特教組辦理,逾期視為同意入班。
2. 放棄集中安置入班之學生,將安置於普通班級,且不得要求重新安置資優班。
3. 115學年度資優鑑定【管道二】語文類已安置一名學生,相關綜合研判結果請參閱先前公告:https://whsh.tc.edu.tw/p/406-1078-615196,r3128.ph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