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5-1住宿生晚餐團膳減免申請及非住宿生晚餐搭伙申請

作者 : 生輔組 發佈日期 : 2026-08-03
115-1住宿生晚餐團膳減免申請
1、清寒學生補助依照教育部現行規定辦理,若無規定禁止,則以獲鄉、鎮、區公所以上證明者(中低收)為主辦理團膳減免,村里長次之(清寒),無證明者不予辦理;補助人數以經本校審查核定為主,並以開伙總人數5%員額為限。
2、若人數超過員額時,則以完成申請之日期排序等候。
3、若已有其他伙食補助則不再重複辦理。
4、清寒學生需協助餐廳事務(如排表輪值每日晚餐後清潔及餐廳布置等),若在校表現不佳時,則呈報會議取消。
5、欲申請同學請至教官室領取表單完成申請,於115年9月11日16時前將所有資料送交學務處生輔組承辦人陳盈仲教官,俾利綜辦。


115-1非住宿生晚餐團膳搭伙申請(僅提供晚餐-每餐73元)
1、有意願搭伙同學請在115年9月11日16時前至教官室向陳盈仲教官報名。
2、搭伙時間:115年9月14日至116年1月19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