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: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函轉教育部為加強防制「新型態電子煙彈(含依托咪酯)」及相關罰則宣導

作者 : 生輔組 發佈日期 : 2026-08-24

ㄧ、依據教育部115年8月19日臺教學(五)字第1150078066號函及行政院115年6月16日「行政院研商反毒指揮小組事宜」會議決議暨115年7月30日院會會議第4014次會議就「毒品及毒駕防制執行概況與策進」報告案之決定辦理。

二、 近期新興毒品「依托咪酯」(俗稱喪屍煙彈)摻入電子煙彈,影響青少年身心發展危害甚鉅,更衍生交通事故及公共安全風險。

三、 為提升各級學校教職員工、學生及家長對新型態毒品與電子煙之認識,並深化反毒態度,加強法治觀念。

四、 相關資料可至教育部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資源網(https://reurl.cc/18nEb9)及法務部反毒大本營(https://reurl.cc/npQ2q2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