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中市數位學生證使用暨遺失補發注意事項
壹、使用注意事項:
一、同意書勾選【同意記名】者有乘車優惠、勾選【不同意記名】者無乘車優惠(需自行綁定);乘車優惠等各項服務內容請參考附件【臺中市數位學生證QA】。
二、校內請統一使用臺中市數位學生證,校外臺中市數位學生證、舊式學生證(一卡通)皆可使用,但乘車優惠已綁定於臺中市數位學生證上(至畢業該年11月前無法更換)。
三、搭乘公車時上、下車都要確定有感應到卡片,否則下一次搭乘會被扣款;於感應卡片時亦建議只持一張卡片,避免一整疊去感應,以免資料讀取錯誤。
貳、遺失補發注意事項:
一、數位學生證雲端卡務系統連結【https://stcard.tc.edu.tw/】
二、數位學生證遺失補發流程請參考附件【臺中市數位學生證QA-遺失補發篇】。
三、遺失補發之繳費方式以「超商繳費」為佳:
(1)繳費方式採超商繳費者,可取得遺失補發數位學生證的繳費憑證(即繳費收據如附件圖),屆時可持該憑證至教官室,以個人悠遊卡更換卡片資料,臨時取代學生證,維持刷卡之便利。
(2)繳費方式採線上繳費者,請每天至教官室處理進出校園的補登作業,以確保個人進入校園的記錄完整。
四、學生遺失數位學生證時的處理流程(學務處教官室):
(1)確認卡片遺失後,請同學盡快至教官室,以補登作業方式處理校園進出管理的記錄。
(2)完成遺失補發學生證的費用繳納後,請持繳費憑證及個人悠遊卡,至教官室更新刷卡的卡片資料,後續校內暫時以個人悠遊卡刷卡。
(3)取得補辦的數位學生證後,再持補辦的數位學生證,至教官室更新刷卡的卡片資料,後續改以補辦的數位學生證刷卡。
備註:
(1)請同學務必妥善保存個人數位學生證。
(2)取得補辦之數位學生證後,請至教務處註冊組領取學年度及註冊樣張貼紙。
(3)遺失數位學生證至取得補發數位學生證期間,若至合作社消費請統一以現金消費;取得補發數位學生證後,可至合作社更新卡片資料。
(4)數位學生證遺失期間,若學生未每日自行到教官室完成補登作業者,期間的未刷卡記錄由學生個人負責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