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5學年度樂活教室健身房使用須知
發佈日期 :
2026-08-12
健身房使用須知:
一、9/1起課後第一次使用健身房請繳交家長同意書,確保課後使用能遵守規定及安全負責
二、使用前務必登記確實,並抵押學生證,離場時登記離開時間及記得拿走學生證。
三、校隊使用時間,非校隊同學請勿進入,以免打擾訓練。
四、使用時請穿著運動服裝,請自備毛巾,如服裝不合宜則體育組有權取消其使用權利。
四、使用完畢請將器材歸位(包含跑步機歸零回復起始點),使用酒精將器材擦拭乾淨。
五、正確使用各項器材,請勿久暫及滑手機。
六、請勿在健身房飲食,除飲用水外,其餘飲料食物皆不可攜入健身房。
其餘使用相關規定,請參照健身房使用管理辦法之使用規範。
如有疑問請詢問體育組教師。
保持乾淨健身環境共享,請多為他人著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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