圖書館公告: 自8/4(一)起,同學於第二閱覽室自習結束後請將個人物品帶走
發佈日期 :
2025-08-01
圖書館公告:自8/4(一)起,同學於第二閱覽室自習結束後請將個人物品帶走。如有遺留物品未帶走者,將統一把物品收至於學務處「失物招領處」放置,嗣後請自行至學務處領回。不便之處,敬請見諒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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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書館公告:自8/4(一)起,同學於第二閱覽室自習結束後請將個人物品帶走。如有遺留物品未帶走者,將統一把物品收至於學務處「失物招領處」放置,嗣後請自行至學務處領回。不便之處,敬請見諒!